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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小幅上调金融机构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

 

 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合理增长,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7年6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调整后,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1.5%的存款准备金率,农村信用社执行9%的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利率执行3.06%;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6.57%;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执行4.41%,五年以上执行4.86%

这是十一个月以来,央行第八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也是今年以来央行第二次加息,显示出管理层对中国经济过热的担忧与日俱增。此前不久,央行发布的二00七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即指出,目前中国经济运行中,经济增长速度偏快的趋势有所加剧,应“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避免出现大的起落”。央行还指出,“流动性依然偏多,而在此背后潜藏的是更深层次的经济结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