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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必须是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和技术管理等工程技术岗位,且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两年左右。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5、凡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规定学历者应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任职年限后方可申报。
(四)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合格,或符合外语免试有关条件,并经市人事局批准者。
(五)申报工程师人员在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方面要同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学习和工作。
(六)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每年的年度考核均要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的等次。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不少于72个学时。
(七)对于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的人员,担任助理工程师五年以上,工作实绩显著,在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取得过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申报工程师资格。
1、国家级四等,省、部级三等或地、厅级一等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获奖类别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星火奖等。
2、在省级(CN刊号)以上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本专业有人价值的学术论文,或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由本人独著的专业论著。同时在业务工作上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单位表彰和奖励。
(八)为能够客观地考核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工作实绩,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定。对破格申报工程师人员要进行面试考核,合格者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审报评审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详细材料(每份材料须经单位签章认可)。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明登记表》一式十八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上报时带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
4、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同上);
5、助理工程师职务聘书复印件(同上);
6、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批表》;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或《安徽省职称晋升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审批表》;
8、有关的各种获奖证书或文件;
9、已发表的论文和有关学术交流会议上交流过的材料;
10、技术工作成果和所创造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成果情况。其中技术工作成果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技术研究、设计工作成绩和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以及解决疑难问题、具体技术问题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等方面的成果。
11、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培养专业技术力量的情况;
12、更新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情况,并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二)所填表中业绩、论文论著、获奖等栏目应重点填写任助理工程师以来的内容,文字要简炼,不要附纸说明。论文论著须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个人简历应从初中开始连续填写,不得中断。
(三)申报材料由各县市经贸局汇总造册,人事部门统一式具委托函报送市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市直单位可直接上报评委会,个人单独送材料的一律拒绝受理。申报者所在单位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严格审核关把的责任。对申报者的基本情况,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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